咸阳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暑假工作的通知 咸政教基字〔2014〕14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有关单位:
2013至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就认真做好期末教育教学及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统一的放假时间
全市各级各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暑假从2014年7月4 日(星期五)起,高中从2014年7月11 日(星期五)起,所有中小学暑假8月29日(星期五)结束,8月30日、31日两天报到,9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义务段中小学暑假 57天,高中50天。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收假或延长假期,确保中小学生充分的休息时间。各级各类幼儿园原则上不放假,在入园学生减少的情况下,可安排保教人员轮流休息,不得强制家长接回孩子。
二、认真做好期末各项工作
1.圆满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认真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并组织好综合复习、期末测试、质量分析和学籍档案填写工作。放假前,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考核、评比和总结,特别对高效课堂深化年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为下学年强化学校管理措施、深入推进高效课堂奠定基础。
2.认真做好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和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要做好远离网吧和文明上网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中小学生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校外活动场所等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对学生集中进行法制纪律和安全知识教育,教给学生自防、自护、自救知识,教育学生假期注意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溺水,注意交通安全,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 认真组织好期末检测考试。各县市区要认真执行省市有关考试工作的政策规定,切实组织好期末质量检测考试和考核工作。坚决禁止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单纯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教师、学生进行排名和评价的做法。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期末质量检测考试原则上在6月25日至6月底前进行,任何中小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期末考试时间。
三、切实做好暑假工作
1. 狠抓假期安全稳定工作。暑期各县市区要组织中小学校对校园安全及学校周边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要加强假期值班护校工作,安排领导带班,加强学校及幼儿园治安巡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暑假学校安全万无一失。
2. 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准备工作。暑假期间,各县市区和学校要按照市局《关于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划片就近入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子女入学,实行阳光招生,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3.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落实素质教育的规定。暑假期间,禁止任何学校和公办教师以任何名义组织中小学生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面向中小学生收费的学科类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在不影响学生休息的情况下,可布置适量暑假作业。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有令不止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 认真组织教师业务培训。各县市区要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认真组织教师按时参加省市各级各类培训和中小学校长培训,组织学习新课程理论和业务知识,熟悉新教材,以便更好地适应新学期工作。特别要重视做好转岗和在职幼儿教师的培训,使其尽快提高业务能力,胜任幼儿教育工作。
咸阳市教育局
2014年6月3日